各學院:
為規范本科專業管理,強化專業負責人職責,提升學校專業建設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,推進一流專業建設等工作,根據《溫州醫科大學專業負責人制實施辦法》,決定啟動2023年本科專業負責人調整工作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要求
(一)專業負責人應符合以下任職條件:
1.熱愛黨的教育事業,師德高尚;
2.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,且從事本專業高校教學工作5年以上;
3.主持或參與過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建設任務,承擔過專業課程建設或相關課程教學任務,教學效果優良;
4.掌握本專業領域的發展現狀和趨勢,了解本專業所面向的行業領域發展狀況及人才需求;
5.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組織領導能力。
(二)原專業負責人符合任職條件、履職情況好、專業素質高、教學科研能力強、積極承擔相關任務的,應繼續擔任。
(三)若原專業負責人不變,無需再提交申請材料;原專業負責人需調整,按照遴選程序提交申請材料。
(四)專業負責人聘期一般為三年,實行動態管理。負責人經學校審核認定后,應保持相對穩定,不隨意調整。
二、遴選程序
各學院根據專業建設與管理的實際情況確定調整方式,工作程序如下:
(一)個人申報。申請人填寫《溫州醫科大學本科專業負責人申報表》(附件1,簡稱申報表),報所在學院審議。
(二)學院推薦。各學院審查相關申報材料,在全面考察、充分討論、民主評議的基礎上,經學院教學委員會和黨政聯席會通過后確定初步推薦名單,并將名單在學院內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。公示無異議后,由學院統一填寫《溫州醫科大學本科專業負責人匯總表》(附件2,包括本學院所有本科專業),連同《申報表》報教務處審核備案。
(三)學校審定。教務處根據專業負責人任職條件,對各學院的推薦人選及材料進行審核,確定專業負責人名單。
三、材料提交
相關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簽字蓋章后于2023年9月20日前報教務處。聯系人:林老師;聯系電話:0577-86689884;Email:linanqi@wmu.edu.cn;辦公室地址:茶山校區同心樓218室。
教務處
2023年6月30日
附件: